自3月23日起至今年年底,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组织开展“护卫天使行动”,积极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,维护道路行车秩序,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能,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,深入推进发展提升年活动开展。
设立“护卫天使岗”。各地根据道路交通状况,在主次干道路边、交通流量大、接送学生车辆较多、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门前,设立固定的交警“护卫天使岗”,安排责任心强、交管业务精、综合素质高的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开展长期护卫工作。交警“护卫天使岗”设在学校、幼儿园门前道路明显地点,并设置统一的“护卫天使岗”标志牌,明确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员、护学时间和监督电话;为“护卫天使岗”交通协管员统一配发口哨、印有“护卫天使”字样的反光背心和小红旗。
组建“护卫天使女警队”。有条件的城区交警大队组建了“护卫天使女警队”,并安排责任心强、相对年轻的女警负责“护卫”工作。为弥补女警不足的问题,有的县市交管部门安排综合素质较高的女交通协管员充实到“护卫天使女警队”,协助女警开展护卫工作,充分发挥女同志的亲和力,开展人性化、柔性化管理,扩大社会影响力,努力打造“护卫天使女警队”形象展示岗。同时,女民警人数不足的城区大、中队,支队、大队还统一负责调配,从机关、车管所等部门抽调女民警,参加“护卫天使行动”。
强化秩序管理。各地根据辖区学校幼儿园实际,结合辖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每天上下学时间规律,科学合理安排勤务,增加执勤警力,有针对性地在学校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开展护卫工作。第一,加强对接送学生儿童车辆、行人、学生等的指挥、疏导,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防控,加强交通指挥疏导,缓解交通拥堵,保护学生安全过马路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。第二,加强校园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,及时发现和查处超速、逆向行驶、违反信号规定、乱停乱放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,切实创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;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管理,督促学生不在路面滞留、不多人并行、不随意横穿道路、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。第三,根据道路通行情况,加强对学校、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、交通拥堵多发点的管理,缓解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,防止出现交通拥堵;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,在征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,开展查缺补漏工作,不断完善设施。
深入开展宣传。各地结合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,深入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第一,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、广度和深度,号召广大学生自觉摒弃交通陋习,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。第二,针对学生年龄特点,通过上交通安全课、设置交通安全展板、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,加强对学生、儿童交通安全防范知识的指导和培训,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,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。第三,结合纠违、疏导等工作对机动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引导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、文明行车。第四,依托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“护卫天使行动”,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创新管理、提升效能、关爱学生的良好形象,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,进一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。